工業是我國社會能源消耗最大的經濟領域,其能源消耗量占我國社會總能耗的60%以上,其中包含了工業生產能耗和輔助生產的工業建筑能耗。隨著碳中和1+N政策的逐步完善以及十四五計劃的出臺,工業領域呈現出政策和市場互相驅動的良性發展態勢,綠色工業建筑、生態工業園區、綠色工廠項目數量穩步增長,有效貫徹落實了節能減排、大氣污染防治以及生態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促進了工業領域的綠色轉型發展。
縱觀各類工業綠色發展規劃文件,其核心便是綠色工廠的創建,根據19版的《綠色工廠評價通則》,公眾對于綠色工廠評價指標體系建設以及綠色轉型升級有了清晰的了解。基于綠色工廠的創建,我們政府也是結合綠色度建立了激勵和獎懲措施,大部分地區對于入選國家級綠色園區、工廠名單的企業可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部分城市的獎勵金額更是達到了1000萬元,下面是各省市的綠色工廠補貼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公眾號:3060碳達峰碳中和。
在“雙碳”戰略下,綠色制造是實現產業轉型的重要任務,已成為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新趨勢和新潮流。綠色工廠作為綠色制造的核心支撐單元,對于企業踐行低碳發展起到關鍵作用。
《“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明確,強化綠色制造標桿引領。圍繞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持續推進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建設,遴選發布綠色制造名單。
綠色工廠對于工業企業來說是一種榮譽稱號,是對工業企業在節能環保、綠色發展等方面處于行業領先水平的一種嘉獎。各省份對創建成功的綠色工廠企業會提供不同的扶持政策,包括資金獎勵、綠色信貸、稅收優惠等。
北京市:
已入選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企業自動入選市級示范名單:
未來國家級綠色制造項目原則上從市級示范名單中推薦上報:
對入選本市及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示范名單的企業,給予一定額度的獎勵資金。
通州區:
鼓勵制造業企業創建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和“綠色企業”稱號的制造業企業,最高次性補助100萬元。
經開區:
綠色制造體系稱號類項目,根據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標準,對于獲得“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 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等國家級綠色制造體系稱號的項目,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上海市:
研究扶持政策,對入選示范名單的單位進行獎勵;
申請綠色制造中央財政專項,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推薦:
天津市:
市級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市節能專項資金二次性給予30萬元的資金獎勵
對列入國家綠色工廠示范名單的企業,市節能專項資金給予不超過60萬元的資金獎勵。
津南區:
對創建并認定為區級綠色工廠企業,給予- -次性獎勵20萬元,并優先推薦國家和市級綠色工廠評選。
對列入市級及以上的綠色設計產品名單的企業,給予每項產品- -次性獎勵1萬元, 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15萬元。
江蘇省:
對綠色示范創建園區建設綠色體系平臺、示范企業實施綠色改造項目給予支持
支持綠色企業上市融資,稅收優惠政策,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5萬元的獎勵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同一企業認證升格給予差額部分獎勵。
無錫市:
對獲得工信部授予的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稱號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次性獎勵。
對被工信部認定為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個(每個企業的多個產品按一個產品進行獎勵)的一次性獎勵。
對被工信部認定為綠色園區的單位,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揚州市:
加大對綠色制造的扶持力度。對通過國家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給予獎勵。
鎮江市:
為綠色工廠“ 建設提供專項授信額度,對榮獲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在實行同等條件評測系統利率基礎上分別實施下浮15%、10%和28%的利率優惠。
鹽城市:
首次認定的工信部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宿遷市:
經認定獲得市級綠色工廠 稱號的企業,市財政給于10萬元一次性獎補。
浙江省
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列入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重點,對獲得認定的綠色工廠、產品、綠色園區、供應鏈企業給予資金獎勵
對列入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計劃,實施完成并通過考核驗收的項目,按照國家補助資金不超過50%進行配套補助,最高補助500萬元。
對列入國家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列入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其中對列入國家、省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直接獎勵給主要貢獻者。
湖州市
對列入國 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計劃,實施完成并通過考核收的項目,按照國家補助資金.不超過50%進行配套補助,最高補助500萬元。
對列入國家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100萬元、 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對列入省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其中對列入國家、省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直接獎勵給主要貢獻者。
對為主制修訂“綠色制造’。國家標準的企業,一次性獎勵主要貢獻者40萬元。
溫嶺市
對列入國家級、省級綠色產品、工廠、園區、供應鏈管理企業名單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
對評為國家級、省級綠色企業(節水型企業、能源計量示范工程等同等級節能降耗相關榮譽稱號)的企業(項目),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
臺州市
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列入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重點,對獲得認定的綠色工廠、產品、園區、供應鏈給予資金獎勵
新昌
創建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
安徽省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次性獎補50萬元。
合肥市:
對當年通過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省級綠色工廠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制造強省政策資金補齊補差)
安慶: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設備投資額18%的一 .次性補助,同一企業設備投資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800萬元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的工業企業,給子企業設備投資額20%的一 次性補助,同一企業設備投資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對認定為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一次性獎補100萬元、20萬元
對認定為省級綠色工廠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蚌埠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和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推孝申請省制造強省”政策支持.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50萬元獎補市再按照省獎補資金配套獎補。
馬鞍山:
由綠色制造專 項資金支持企業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淮北:
對獲得國家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只分種類,不分型號)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
淮南:
對新評價為市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蕪湖:
對經認定列入創建計劃的企業,按照設備投資額的15%以一貸轉補方式給予補助。
池州: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分別一次性獎補20萬元、10萬元
對新認定的省級綠色工廠、, 綠色產品,分別一次獎補10萬元、5萬元。
宜城: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次性獎補50萬元。
銅陵:
通過市綠色制造體系認定的工業企業,每戶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國家和省獎勵的企業不重復支持。
六安:
對上年度獲得認定為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山東省:
入省級項目庫的將優先推薦爭創國家綠色制造名單和申報綠色制造系統集成等項目,同時優先享受省級相關政策支持。
青島市
列入國家年度工業強基、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工業轉型升級(中國制造2025)等重點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的企業。按照國家補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配套支持。
福建省:
對列入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名單的企業(園區)給予一定資金補助,每家企業(因區)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對列入國家綠色工廠示范名單的企業每家給予100萬元的資金獎勵
對列入省級綠色設計產品名單的頒發產品證書對列入國家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每個產品給予5萬元的資金獎勵,單家企業當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福州市:
列入國家綠色制造 系統集成項目示范名單的企業給子獎勵50萬元。
廈門市:
獲得國家、省、市級綠色制造示范試點的企業和產品,分別按國家、省、市級給子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己享受下一級示范試點獎勵的,只給予補足本級獎勵數額。
泉州市
對列入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名單的企業(園區)給予配套支持,每家企業(園區)獎勵10萬元。
龍巖市:
落實國家、省促進綠色發展支持政策,并在市級促進工業發展發展資金中安排資金對市級綠色制造體系項目給予獎勵。落實綠色制造體系政府采購和財稅支持政策,引導社會資金積極投入綠色制造領域: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示范項目提供金融優惠支持
江西省:
綠色制造體系建設試點項目計劃分2年安排1000萬元
國家級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創建項目實施補助
支持贛江新區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試點。
河北省
將優先推薦爭職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綠色信貸等相關政策支持
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
陜西省:
對列入綠色園區創建活動的產業集聚區和綠色工廠創建的企業,國土部門將優先予以土地規劃支持,環保部門要開設綠色審批通道:
加大對開展綠色試點城市、創建綠色園區和企業的政府性投入
引導社會資本、民間資本和外資投向開展綠色制造項目
推進綠色信貸、擴大綠色制造項目信貸規模。
內蒙:
自治區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節能技術改造資金)優先支持自治區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工程項目:
積極爭職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綠色信貸等相關政策支持:
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列入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重點
對國家和自治區認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給予獎勵。
遼寧省:
鼓勵企業發展綠色技術、綠色設計、綠色產品,強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提升產品綠色環保低碳水平。
推動創建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培育一批綠色產品。
吉林省:
對納入國家綠 色制造體系建設和省綠色制造體系培育計劃的(企業)項目給予鼓勵支持。
黑龍江:
對承擔綠 色制造等專項,并獲得國家財政專項資 金支持的項目,按獲得國家財政資金實際支持額度的10%予以資助,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河南:
對創建成為綠色示范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鄭州市:
對列入國家、省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列入國家綠 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和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牽頭單位的分別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開封市:
市財政分別按照省級、國家級對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按照5萬、10萬、50萬元(省級) 和10萬、30萬、100萬元 (國家級)的標準予以獎勵。
鶴壁市:
支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對創建成為國家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的給予80萬元獎勵對創建成為省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的給予30萬元獎勵
對列入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牽頭單位的,給予80萬元獎勵:
進入國家、省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在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可以不納入停產限產范圍。
湖北省:
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納入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重點范圍拓展完善綠色產品政府采購、綠色信貸和財政支持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制造示范企業、園區提供便捷、優惠的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武漢市
國家確定的綠色制造體系示范的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人民幣1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
經國家認定的綠色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或企業-.次性給予人民幣150萬元獎勵。
湖南省: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金獎勵.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金獎勵。
廣西省:
對獲得認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企業給予資金獎勵,并在政府采購,上給予優先待遇。
桂林市:
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綠色園區的獎勵100萬元、綠色工廠獎勵50萬元、綠色產品或綠色供應鏈獎勵30萬元
首次獲得自治區級綠色園區的獎勵50萬元、綠色工廠獎勵30萬元、綠色產品或綠色供應鏈獎勵10萬元
海南省:
加大對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建設工作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落實政府綠色采購制度,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規模
鼓勵商品交易市場擴大綠色產品交易、集團采購商擴大綠色產品采購。
重慶市:
上報國家綠色制造專項項目原則上從獲得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中推薦:
在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中分別給子市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四川省:
積極爭取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綠色信貸等相關政策支持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組織符合條件的行業領軍企業申報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資金支持
省級有關專項資金支持綠色制造創建單位實施的重大支揮項目。
成都市:
引導工業領域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對技改后綜合節約能源量100噸標準煤(等價值)以上且符合條件的企業項目給予補助,打造一 批綠色低碳示范園區,支持創建生態工業示范園區。支持創建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對于獲得國家級和省級綠色制造示范單位(產品)的,分別給予100萬、60萬元、60萬元、20萬元以及50萬、3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將清潔能源裝備、節能環保裝備納入首臺(套)推廣應用政策支持范圍。
成都市高新區:
對獲得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服務型制造示范及國家、省級綠色工廠、
綠色設計產品以及綠色供應鏈目錄的企業,給予按國家級最高100萬元、省級最高50萬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
貴州省:
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對我省綠色制造投資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的支持
主動爭取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對我省智能制造綜合 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專項、 綠色制造系統集成專項資金等支持,力爭資金盡快到位。
云南省:
對認定的綠色供應鏈、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和工業產品生態(綠色)設計示范云南省企業給予5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陜西省:
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
充分發揮省級工業轉型升級資金的引導和示范作用,促進企業綠色化改造。
甘肅省:
國家級綠色產品、工廠、園區、供應鏈的示范企業,省工信委將優先推薦申報工信部、財政部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通過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積極爭取節能減排項目財政補貼或財政獎勵資金,爭取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工業轉型升級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方面的財政支持。
甘肅省:
重點獎勵建立健全綠色標準、開發綠色產品、創建綠色工廠、建設綠色工業園區、打造綠色供應鏈等試點示范
后補助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上限不超過300萬元
以獎代補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貸款貼息項目,須提供銀行等金融部門出具的貸款證明,貼息率最高不超過5%,上限不超過200萬元
購買服務項目,補助金額按照合同約定確定。
寧夏:
對認定為自治區智能工廠、綠色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企業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家智能制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項目、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和綠色工廠項目,并按照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10%予以補助, 單個項且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
新疆:
對獲得認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給予資金獎勵,并在政府采購商給予優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