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關于禁止生產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為發泡劑的保溫管產品、太陽能熱水器產品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其中5個事項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任何企業不得使用HCFC-141b為發泡劑生產保溫管產品、太陽能熱水器產品。
二、本公告所適用的保溫管產品是指附件一中標準所規定的保溫管產品。
三、本公告所適用的太陽能熱水器產品是指附件二中標準所規定的太陽能熱水器產品。
四、本公告的產品適用范圍以現行最新的標準中涵蓋的同類內容為準。
五、各有關部門應督促企業認真執行上述規定,切實做好 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的淘汰工作。對違反上述規定使用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的企業,由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附件1:保溫管產品范圍適用標準清單
附件2:太陽能熱水器產品范圍適用標準清單